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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工作

重庆师范大学辅导员教师岗(辅导员管理岗)聘期业绩任务要求(试行)

发布日期:2023-10-28;  编辑:融媒体中心;  点击数:

根据《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制定教职工岗位聘期职责和任务 的通知》(重师发〔2018〕62 号)的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,为强 化目标管理,调动辅导员工作积极性,进一步提升辅导员专业化、 职业化水平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了辅导员岗聘期业绩任务的要求。 

一、 基本要求 
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遵守国家法纪和 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 策,积极参加政治学习。 

(二)坚持以德为先、教学为要、科研为基、发展为本。 

(三)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,服从工作安排,勇担工作重担, 爱岗敬业,讲求实效,团结合作,顾全大局。 

(四)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水平和能力。 

(五)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 

二、 辅导员岗岗位职责和任务 辅导员岗包括辅导员教师岗和辅导员管理岗。辅导员岗的岗 位职责和任务包含:基本岗位职责和任务、业绩任务两方面。 

(一) 基本岗位职责和任务 

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,是高等学校 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、实施者、指导者。 辅导员基本岗位职责包括:恪守爱国守法、敬业爱生、育人为本、 终身学习、为人师表的职业守则;围绕学生、关照学生、服务学 生,把握学生成长规律,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、政治觉悟、道 德品质、文化素养;引导学生做到四个“正确认识”,成为担当 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。 辅导员基本任务包括:具备扎实的职业知识和较强的职业能 力,在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、党团和班级建设、学风建设、 学生日常事务管理、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、网络思想政治教 育、校园危机事件应对、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、理论和实践 研究等方面履职尽责、成效明显。 

(二) 业绩任务 辅导员岗副高及以下(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)人员在聘期内完成相应岗位等级的业绩任务,应不低于学校制定的以下 5 类条 件(标志性荣誉称号和骨干支持计划类、论文类、项目类、著作 教材专利类、奖项类)中的任意 1 类中的任意 1 项任务。

1. 专业技术五级岗位(现职正处、五级职员) 

Ⅰ.标志性荣誉称号和骨干支持计划类 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、全国高校辅导员年 度人物(含提名、入围)、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、全国万名优秀 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、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精品项目负责人、省 部级及以上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一等奖、重庆市高校就业创 业指导专家库、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、重庆市高校优秀辅 导员、重庆市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、重庆市高校优秀辅导员 择优资助计划、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、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名师 工作室主持人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、重庆师范大学“金 牌辅导员”、“师德标兵”、“教学名师”荣誉称号。 

Ⅱ.论文类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与学生工作相关的 2 篇及 以上学术论文(其中 1 篇为 B1 类)。 Ⅲ.项目类 

①主持 1 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;

②主持与学生工作相关横向项目的到校经费累计达 30 万元 及以上。 

③主研 1 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国家级或 2 项省部级项目(国 家级项目排前 5 名、省部级重点项目排前 4 名、省部级一般项目 排前 2 名)。 

Ⅳ.著作教材专利类 

①主编或副主编并公开出版与学生工作领域相关的教材 1 部。 

②公开出版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学术著作 1 部。 

Ⅴ.奖项类 满足下列任意一项即为完成: 

①具备下列任意两条(单条可累计): 

a.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得省部级等 级奖及以上; 

b.获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校级一等奖及以上; 

c.获校级各类教学竞赛等级奖或校级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 上; 

d.获校级教学优秀奖; 

e.直接负责获得省部级先进基层党组织,或先进班集体,或 五四红旗团总支; 

f.获省部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; 

g.直接负责获得校级学生工作先进集体,或优良学风建设奖,或就业工作奖,或创新创业质量奖; h.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; 

i.获省部级(含区域性)及以上有影响的学生工作论文等级 奖; 

j.校级平台建设考核合格。 

②具备下列任意三条(单条可累计):

a.获校级学生最喜爱的辅导员; 

b.获校级优秀辅导员; 

c.获校级最受毕业生欢迎的教师奖; 

d.获校级优秀党员,或优秀党务工作者; 

e.获校级优秀教师,或优秀教育工作者; 

f.获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; 

g.学生满意度年度测评 90 分及以上; 

h.直接负责获得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,或先进班集体,或五 四红旗团支部; 

i.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(排名前 3); 

③具备第 1 项的任意一条,还须具备第 2 项的任意两条。 

2.专业技术六级岗位(非现职正处、现职副处、六级职员) 

Ⅰ.标志性荣誉称号和骨干支持计划类 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、全国高校辅导员年 度人物(含提名、入围)、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、全国万名优秀 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、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精品项目负责人、省 部级及以上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一等奖、重庆市高校就业创 业指导专家库、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、重庆市高校优秀辅 导员、重庆市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、重庆市高校优秀辅导员择优资助计划、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、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名师 工作室主持人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、重庆师范大学“金 牌辅导员”、“师德标兵”、“教学名师”荣誉称号。 

Ⅱ.论文类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与学生工作相关的 2 篇及 以上学术论文(其中 1 篇为 B 类)。 

Ⅲ.项目类 

①主持 1 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。 

②主持与学生工作相关横向项目的到校经费累计达 30 万元 及以上。 

③主研 1 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省部级项目(省部级重点项 目排前 4 名、省部级一般项目排前 2 名)。 

Ⅳ.著作教材专利类 主编、副主编或参编并公开出版与学生工作领域相关的教材 或学术著作 1 部。 

Ⅴ.奖项类 满足下列任意一项即为完成: 

①具备下列任意两条(单条可累计): 

a.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得省部级等 级奖及以上; 

b.获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校级一等奖及以上;

c.获校级各类教学竞赛等级奖或校级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 上; 

d.获校级教学优秀奖; 

e.直接负责获得省部级先进基层党组织,或先进班集体,或 五四红旗团总支; 

f.获省部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; 

g.直接负责获得校级学生工作先进集体,或优良学风建设奖,或就业工作奖,或创新创业质量奖; h.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; 

i.获省部级(含区域性)及以上有影响的学生工作论文等级 奖; 

j.校级平台建设考核合格。 

②具备下列任意三条(单条可累计): 

a.获校级学生最喜爱的辅导员; 

b.获校级优秀辅导员; 

c.获校级最受毕业生欢迎的教师奖; 

d.获校级优秀党员,或优秀党务工作者; 

e.获校级优秀教师,或优秀教育工作者; 

f.获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; 

g.学生满意度年度测评 90 分及以上; 

h.直接负责获得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,或先进班集体,或五四红旗团支部; 

i.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(排名前 3); 

③具备第 1 项的任意一条,还须具备第 2 项的任意两条。 

3.专业技术七级岗位(非现职副处、现职正科、七级职员) 

Ⅰ.标志性荣誉称号和骨干支持计划类 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、全国高校辅导员年 度人物(含提名、入围)、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、全国万名优秀 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、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精品项目负责人、省 部级及以上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一等奖、重庆市高校就业创 业指导专家库、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、重庆市高校优秀辅 导员、重庆市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、重庆市高校优秀辅导员 择优资助计划、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、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名师 工作室主持人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、重庆师范大学“金 牌辅导员”、“师德标兵”、“教学名师”荣誉称号。 

Ⅱ.论文类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与学生工作相关的 1 篇 B 类及以上学术论文。 

Ⅲ.项目类 

①主持 1 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。 

②主持与学生工作相关横向项目的到校经费累计达 30 万元 及以上。 

③主研 1 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省部级项目(省部级重点项 目排前 4 名、省部级一般项目排前 2 名)。 

Ⅳ.著作教材专利类 主编、副主编或参编并公开出版与学生工作领域相关的教材 或学术著作 1 部。 

Ⅴ.奖项类 满足下列任意一项即为完成: 

①具备下列任意两条(单条可累计): 

a.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得省部级等 级奖及以上; 

b.获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校级一等奖及以上; 

c.获校级各类教学竞赛等级奖或校级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 上; 

d.获校级教学优秀奖; 

e.直接负责获得省部级先进基层党组织,或先进班集体,或 五四红旗团总支; 

f.获省部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; 

g.直接负责获得校级学生工作先进集体,或优良学风建设 奖,或就业工作奖,或创新创业质量奖; 

h.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; 

i.获省部级(含区域性)及以上有影响的学生工作论文等级奖; 

j.校级平台建设考核合格。 

②具备下列任意三条(单条可累计): 

a.获校级学生最喜爱的辅导员; 

b.获校级优秀辅导员; 

c.获校级最受毕业生欢迎的教师奖; 

d.获校级优秀党员,或优秀党务工作者; 

e.获校级优秀教师,或优秀教育工作者; 

f.获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; 

g.学生满意度年度测评 90 分及以上; 

h.直接负责获得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,或先进班集体,或五 四红旗团支部;

i.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(排名前 3); 

③具备第 1 项的任意一条,还须具备第 2 项的任意两条。 4.专业技术八级岗位(非现职正科、现职副科、八级职员) 

Ⅰ.标志性荣誉称号和骨干支持计划类 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、全国高校辅导员年 度人物(含提名、入围)、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、全国万名优秀 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、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精品项目负责人、省 部级及以上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一等奖、重庆市高校就业创 业指导专家库、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、重庆市高校优秀辅导员、重庆市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、重庆市高校优秀辅导员 择优资助计划、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、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名师 工作室主持人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、重庆师范大学“金 牌辅导员”、“师德标兵”、“教学名师”荣誉称号。 

Ⅱ.论文类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与学生工作相关的 2 篇及 以上学术论文。 

Ⅲ.项目类 

①主持 1 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校级及以上项目。 

②主持承担与学生工作相关横向项目的到校经费累计达 5 万元及以上。 

③主研 2 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校级及以上项目。 

Ⅳ.著作教材专利类 主编、副主编或参编并公开出版与学生工作领域相关的教材 或学术著作 1 部。 

Ⅴ.奖项类 满足下列任意一项即为完成:

①具备下列任意两条(单条可累计):

 a.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得省部级等 级奖及以上; 

b.获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校级一等奖及以上;

 c.获校级各类教学竞赛等级奖或校级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 上; 

d.获校级教学优秀奖; 

e.直接负责获得省部级先进基层党组织,或先进班集体,或 五四红旗团总支; 

f.获省部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; 

g.直接负责获得校级学生工作先进集体,或优良学风建设 奖,或就业工作奖,或创新创业质量奖; 

h.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; 

i.获省部级(含区域性)及以上有影响的学生工作论文等级 奖; 

j.校级平台建设考核合格。 

②具备下列任意三条(单条可累计): 

a.获校级学生最喜爱的辅导员; 

b.获校级优秀辅导员; 

c.获校级最受毕业生欢迎的教师奖; 

d.获校级优秀党员,或优秀党务工作者; 

e.获校级优秀教师,或优秀教育工作者; 

f.获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; g.学生满意度年度测评 90 分及以上; 

h.直接负责获得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,或先进班集体,或五四红旗团支部; 

i.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(排名前 3); 

③具备第 1 项的任意一条,还须具备第 2 项的任意两条。 

5.专业技术九级岗位(非现职副科、九级职员) 

Ⅰ.标志性荣誉称号和骨干支持计划类 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、全国高校辅导员年 度人物(含提名、入围)、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、全国万名优秀 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、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精品项目负责人、省 部级及以上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一等奖、重庆市高校就业创 业指导专家库、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、重庆市高校优秀辅 导员、重庆市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、重庆市高校优秀辅导员 择优资助计划、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、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名师 工作室主持人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、重庆师范大学“金 牌辅导员”、“师德标兵”、“教学名师”荣誉称号。 

Ⅱ.论文类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与学生工作相关的 2 篇及 以上学术论文。 

Ⅲ.项目类 

①主持 1 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校级及以上项目。 

②主持承担与学生工作相关横向项目的到校经费累计达 5 万元及以上。 

③主研 2 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校级及以上项目。 

Ⅳ.著作教材专利类 主编、副主编或参编并公开出版与学生工作领域相关的教材 或学术著作 1 部。 

Ⅴ.奖项类 满足下列任意一项即为完成: 

①具备下列任意两条(单条可累计): 

a.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得省部级等 级奖及以上; 

b.获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校级一等奖及以上; 

c.获校级各类教学竞赛等级奖或校级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 上; 

d.获校级教学优秀奖; 

e.直接负责获得省部级先进基层党组织,或先进班集体,或 五四红旗团总支; 

f.获省部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; 

g.直接负责获得校级学生工作先进集体,或优良学风建设 奖,或就业工作奖,或创新创业质量奖; h.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; 

i.获省部级(含区域性)及以上有影响的学生工作论文等级 奖;

j.校级平台建设考核合格。

②具备下列任意三条(单条可累计): 

a.获校级学生最喜爱的辅导员; 

b.获校级优秀辅导员; 

c.获校级最受毕业生欢迎的教师奖; 

d.获校级优秀党员,或优秀党务工作者; 

e.获校级优秀教师,或优秀教育工作者; 

f.获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; 

g.学生满意度年度测评 90 分及以上; 

h.直接负责获得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,或先进班集体,或五 四红旗团支部; 

i.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(排名前 3); 

③具备第 1 项的任意一条,还须具备第 2 项的任意两条。 

6.专业技术十级岗位(十级职员) 

Ⅰ.标志性荣誉称号和骨干支持计划类 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、全国高校辅导员年 度人物(含提名、入围)、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、全国万名优秀 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、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精品项目负责人、省 部级及以上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一等奖、重庆市高校就业创 业指导专家库、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、重庆市高校优秀辅 导员、重庆市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、重庆市高校优秀辅导员择优资助计划、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、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名师 工作室主持人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、重庆师范大学“金 牌辅导员”、“师德标兵”、“教学名师”荣誉称号。 Ⅱ.论文类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与学生工作相关的 2 篇学 术论文。 

Ⅲ.项目类 

①主持 1 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校级及以上项目。 

②主持承担与学生工作相关横向项目的到校经费累计达 5 万元及以上。

③主研 2 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校级及以上项目。 

Ⅳ.著作教材专利类 主编、副主编或参编并公开出版与学生工作领域相关的教材 或学术著作 1 部。 

Ⅴ.奖项类 满足下列任意一项即为完成: 

①具备下列任意两条(单条可累计): 

a.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得省部级等 级奖及以上; 

b.获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校级一等奖及以上; 

c.获校级各类教学竞赛等级奖或校级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 上; d.获校级教学优秀奖; 

e.直接负责获得省部级先进基层党组织,或先进班集体,或 五四红旗团总支; 

f.获省部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; 

g.直接负责获得校级学生工作先进集体,或优良学风建设 奖,或就业工作奖,或创新创业质量奖; h.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; 

i.获省部级(含区域性)及以上有影响的学生工作论文等级 奖; j

.校级平台建设考核合格。 

②具备下列任意三条(单条可累计): 

a.获校级学生最喜爱的辅导员; 

b.获校级优秀辅导员; 

c.获校级最受毕业生欢迎的教师奖; 

d.获校级优秀党员,或优秀党务工作者; 

e.获校级优秀教师,或优秀教育工作者; 

f.获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; 

g.学生满意度年度测评 90 分及以上; 

h.直接负责获得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,或先进班集体,或五 四红旗团支部;

i.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(排名前 3);

③具备第 1 项的任意一条,还须具备第 2 项的任意两条。 

7.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 

Ⅰ.标志性荣誉称号和骨干支持计划类 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、全国高校辅导员年 度人物(含提名、入围)、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、全国万名优秀 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、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精品项目负责人、省 部级及以上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一等奖、重庆市高校就业创 业指导专家库、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、重庆市高校优秀辅 导员、重庆市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、重庆市高校优秀辅导员 择优资助计划、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、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名师 工作室主持人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、重庆师范大学“金 牌辅导员”、“师德标兵”、“教学名师”荣誉称号。 

Ⅱ.论文类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与学生工作相关的 1 篇及 以上学术论文。 

Ⅲ.项目类 

①主持或主研 1 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校级及以上项目。 

②主持与学生工作相关横向项目的到校经费累计达 5 万元 及以上。 Ⅳ.著作教材专利类 — 19 — 主编、副主编或参编并公开出版与学生工作领域相关的教材 或学术著作 1 部。 

Ⅴ.奖项类 满足下列任意一条: 

①获校级学生最喜爱的辅导员; 

②获校级优秀辅导员;

③获校级最受毕业生欢迎的教师奖;

④获校级优秀党员,或优秀党务工作者; 

⑤获校级优秀教师,或优秀教育工作者; 

⑥获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; 

⑦获校级教学优秀奖; 

⑧获校级各类教学竞赛等级奖或校级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 上;

⑨获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校级二等奖及以上; 

⑩学生满意度年度测评 90 分及以上; 

⑪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得省部级等 级奖及以上; 

⑫直接负责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,或先进班集 体,或五四红旗团支部; 

⑬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(排名前 3)及以上; 

⑭获校级有影响的学生工作论文等级奖;

8.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 

Ⅰ.标志性荣誉称号和骨干支持计划类 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、全国高校辅导员年 度人物(含提名、入围)、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、全国万名优秀 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、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精品项目负责人、省 部级及以上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一等奖、重庆市高校就业创 业指导专家库、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、重庆市高校优秀辅 导员、重庆市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、重庆市高校优秀辅导员 择优资助计划、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、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名师 工作室主持人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、重庆师范大学“金 牌辅导员”、“师德标兵”、“教学名师”荣誉称号。 

Ⅱ.论文类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与学生工作相关的 1 篇及 以上学术论文。 

Ⅲ.项目类 ①主持或主研 1 项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校级及以上项目。 ②主持与学生工作相关横向项目的到校经费累计达 5 万元 及以上。 

Ⅳ.著作教材专利类 主编、副主编或参编并公开出版与学生工作领域相关的教材 或学术著作 1 部。  

Ⅴ.奖项类 满足下列任意一条: 

①获校级学生最喜爱的辅导员; 

②获校级优秀辅导员; ③获校级最受毕业生欢迎的教师奖; 

④获校级优秀党员,或优秀党务工作者; ⑤获校级优秀教师,或优秀教育工作者; 

⑥获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; 

⑦获校级教学优秀奖; 

⑧获校级各类教学竞赛等级奖或校级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 上; 

⑨获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校级二等奖及以上; 

⑩学生满意度年度测评 90 分及以上;

⑪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得省部级等 级奖及以上; 

⑫直接负责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,或先进班集 体,或五四红旗团支部; 

⑬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(排名前 3)及以上; 

⑭获校级有影响的学生工作论文等级奖。 

三、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 

(一)在管理岗位的交叉岗人员聘期内的专业技术成果要求是:高级职称人员,须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两篇学术论 文(其中一篇为 B 类及以上),或主持一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 目;中级职称人员,须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 文,或主持一项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。 

(二)少数民族辅导员教师岗比照辅导员教师岗的专业技术 成果要求执行;其他专业技术岗比照管理岗中的交叉岗的相应类 别专业技术成果要求。 

(三)各类岗位要求的有关业绩成果(人才称号和人才项目、 论文、项目、奖项、著作、教材、专利等)均为聘期内新取得的 成果,且第一单位署名为“重庆师范大学”的成果(教学科研业 绩成果的认定,均按学校相应的成果认定办法执行)。省部级项 目含教学教改、教学质量工程项目。 

(四)各岗位(含职责任务交叉情形)在聘期内须达到学校 规定的标准要求,完成相应职责和任务。 

(五)若新增员级则比照酌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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